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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了原《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沈政发〔2015〕47号)(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现就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修订依据和过程

总体应急预案作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指导全市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总体制度安排,也是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中应对处置要求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我市原《总体应急预案》编印于2015年,已无法适应和满足当前城市发展要求。机构改革后,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体制转变,相关部门职能调整,各专项应急预案急需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框架内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进行修订完善,适应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需要同时适时修订《总体应急预案》也是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具体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参照《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审稿)》《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审稿)》,借鉴上海、南京、西安等先进城市经验以及全国各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做法,立足沈阳实际,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编制路径,开展修订工作,最终形成此稿。

二、修订总体思路

《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党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是党委领导下的人民政府负责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应急准备,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想在前、做在先。三是坚持守土有责,立足我市实际,明确各方责任,强化各地、各有关部门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四是坚持统筹协同应对,构建了“1+M+N”应急指挥体系,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和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与其他各相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共同应对职责。五是严格遵循合法合规精神,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上位指导文件,将上位精神充分融入应急预案中,确保应急预案修订合法合规,增强指导性。

三、主要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总体应急预案》共9章,第一章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等进行说明。第二章是组织体系,对市级层面、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第三章是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内容。第四章是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指挥协调、现场指挥、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等内容。第五章是恢复与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内容。第六章是应急保障,包括救援队伍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等内容。第七章是管理与监督,明确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奖惩要求。第八章是附则,明确预案实施与解释事项。第九章是附件,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应急处置流程以及专项预案编制牵头部门。

四、重点情况说明

(一)理顺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根据改革实情,明确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是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为市应急委)作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办公室调整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市应急委组成与其相应职责。强调各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建设,并明确各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相应牵头部门承担。新增“现场指挥机构”,构建现场“1+M+N”应急指挥体系。

(二)明确突发事件响应分级原则。首先,根据当前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及国家、省有关规定,明确我市分级应对原则:一般突发事件由区、县(市)党委、政府负责应对,超出本级处置能力的,根据请求,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应对。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应对。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市政府在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请求,在省级专项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其次,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市委、市政府根据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性质或应对处置需要,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级,并明确各级响应的总指挥。

(三)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衔接。坚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分类,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涵盖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预案在体系中的基本定位。补充明确预案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作为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的编制要求。按照法律法规明确预案管理中有关编制、审批衔接、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培训的具体要求,极大提高预案管理的指导性。

(四)细化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环节。丰富前端预防、过程监测的有关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预警实施要求,包括预警信息的签发要求、发布内容和预警措施等,突出应急管理范畴向前端预防延伸的精神内涵,贯彻落实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五)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建立以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力量、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军队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专家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科学高效”和“全灾种、大应急”空地立体化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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