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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应急管理系统值班值守工作规范》的解读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一、 《规范》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应急管理部门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都应急值守,随时可能面对极端情况和生死考验。”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同志强调,应急系统各级领导应有更高要求,必须坚持24小时轮流在岗在位,主要领导必须24小时通信畅通,发生重大灾害事故,能迅速到位,职能司局长、处长等领导骨干也都必须始终绷紧安全这个弦,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今年,国办印发了《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省两办也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通知》,省应急厅、市委市政府也多次密集调度值班值守工作。

对于应急系统来说,应急值守工作关乎领导决策能不能科学判断,关乎应急指挥能不能高效运转,关乎应急处置能不能快速响应,关乎应急物资装备能不能及时到位,更关乎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值班值守缺位失位就容易造成某一环节的出错,从而满盘皆输。

按照市委 “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要求,市应急局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提升全市应急指挥系统规范化建设的任务目标。市局指挥中心经过对部门区县的调研,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市应急管理实际,出台了此《规范》。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共分8章34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共5条。分别就《规范》起草的依据、指导思想、适用范围、目的以及总体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描述。其中第四条提出了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值班队伍的指导意见,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突发事件处置的前提保障。

第二章值班值守部分,共9条。

在第6条中对值班值守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值班值守工作不是简单的“打更”,而是赋予了多维度的应急值守、信息报告、调度协调、平台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没有专业化的人才是不能胜任所有这些工作的。

第7条提出了严格实行三级值班带班,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均要安排领导在岗带班。

第8条对值班、带班人员以及调班换岗等进行了要求。同时要求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要上报值班表。

第9条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及重要敏感时期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一时期的值班表要提前3天报备,同时每日14时前将当日本地区城市安全运行工作情况报送市应急指挥中心,在节假日最后一日14时前,将节假日期间总体情况向市应急指挥中心进行书面报告。

第10条明确了请假、销假制度,各地区应急指挥科要积极掌握局主要领导动态,离沈要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中心书面报备,并将局里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报市局。领导返沈后也要及时进行书面销假。

第11条交接班制度。尤其是遇到还未调度完成的突发事件,交接班人员一定要交接清楚,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

第12条关于受理值班电话的有关要求,建议各区县值班电话要具有录音功能。另外响铃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等。

第13条关于值班记录,要求各区县要使用统一规范的《值班日志》本,然后打印装订成册,做好日常记录。

第14条涉及保密规定,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三章岗位职责部分,共3条。

分别就带班局领导职责、值班处(科)领导职责、值班员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信息报告部分,共5条。

第18条明确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科)要发挥上传下达、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权威信息枢纽和指挥处置枢纽作用。对信息报告的几种情况进行了说明,对提到的几种突发事件应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重要紧急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态势。

第19条对应报告的事项的类别加以明确,一共10大类。

第20条对信息报告的时效进行了明确。重要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报告初步情况、50分钟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100分钟内报告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突发事件响应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同时强调信息报告要严格执行电话、微信、传真和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同步报送。

第21条要求值班人员做好领导同志有关批示办理工作,在重要紧急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事发地、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22条强调信息终报,要形成闭环。

第五章值班平台部分,共4条。

第23条要求建立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满足应急指挥信息化、视频调度常态化要求,同时配备电话机、应急手台、卫星电话、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强化技术保障,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24条,要时刻保持应急部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开机在线运行良好,确保全天候24小时在线,保证指挥调度功能正常运转,要加强对各值班人员的培训,要使每名值班人员都会使用系统,另外也要及时维护更新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相关数据,尤其是领导通讯录和值班表。

第25条对专用值班工作通信网络,各项规章制度,重要紧急信息报告处置流程等提出要求,并要将各项工作制度要悬挂上墙,便于查看。

第六章值班保障部分,共4条。

第27条,对人员保障提出要求,要加强专业化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各方面能力强的同志承担值班工作。

第28条,后勤保障,要求不断改善值班室的工作条件,做好值班人员食宿保障工作,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工作。

第29条强调要强化值班业务培训,利用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培训。只有多培训多练习才能在关键时刻冲得上、打得赢。

第30条对值班场所进行了具体要求。

第七章责任追究部分,共2条。

明确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是值班值守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值班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并对所列的5种情形提出了责任追究。

第八章附则部分,共2条。

要求各区、县要依照本规范,制定相关规范或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沈阳市应急管理系统值班值守工作规范》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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