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沈阳市安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2012年03月16日

  2011年,市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1年,市安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4021条。其中:局机关发布信息3980条,占发布信息总量的94.8%;局属各单位发布信息41条,占发布信息总量的5.2%。

  市安监局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共发布政府信息361条。市安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栏目。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29条,占总数的63.4%;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78条,占总数的21.6%。

  除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我局还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沈阳市安监局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沈阳晚报、沈阳日报、华商晨报、沈阳电台、电视台各类媒体等公开信息3660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市安监局建立了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并明确了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通过政务公开网向社会进行公开。2011年,市安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政务公开收费情况。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1年,没有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市安监局成立了以陈建智局长为组长,陈树奎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内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局务会定期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等有关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沈阳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和论证会备案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试行)》等18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从而确保了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3.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手册》的要求,市安监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重新审核和修改,及时更新《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安监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积极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沈阳晚报、沈阳日报、华商晨报、沈阳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信息。

  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市安监局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机制。

  三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电话接听、解答工作。市安监局设立了政务公开电话,并设立接听电话责任人,坚持做到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记录填写及咨询和投诉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中受到群众好评、投诉率为零。2011年,市安监局政务公开电话共接听3312次,其中咨询政策法规3274次,举报投诉38次。被市政府评为“接听、受理、答复”三个百分之百的先进窗口。

  四是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安监局按照《条例》要求,在局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打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五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方便办事人员和群众来访,市安监局根据处室职能调整和办公分布情况,将安监局办公处室、场所分布及职能等情况制作成公示栏置于机关的最醒目处,将处室负责人、处室职能范围、工作程序标准、工作效率时限等项目内容逐一在公示牌上公示;同时,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按时向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报送了市安监局现行文件和目录。开展了局长接待日活动,每周三由局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

  5、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市安监局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拓宽群众知情方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为重点,提高行政决策公开规范程度,制定了《沈阳市安监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等制度,并制定了市安监局行政职权目录、审批项目要件及流程图、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强制措施实施、举报投诉奖励等流程图,并在沈阳政务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对群众普遍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全过程公开,并组织做好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和论证会。

  6.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培训,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行培训,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宣传,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举行了“安全生产月”暨创建国际安全社区的启动仪式、“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咨询日”、“‘三一重装杯’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有奖答题”、“安全文化行”、“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文艺汇演、专项宣传咨询等一系列活动,使安全文化深入人心。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1年,市安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三是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2012年,市安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公布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市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主办单位: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4-86589619 版权所有: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识别码:2101000037 ICP备案号:辽ICP2021004675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1999001-01636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