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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诺成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年05月13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沈阳诺成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韦振兴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510

处罚事由:

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序号158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处罚机关: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沈阳诺成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应急罚[2022]支队-04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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