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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质灾害信息报送与共享的通知》解读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年09月08日

一、背景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地质灾害信息报送与共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出台,是加强我市地质灾害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共享工作,充分发挥地质灾害信息效用,打通信息壁垒,实现行业、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为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提供及时准确信息,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损失

二、对沈阳市地质灾害灾情信息报送规定

通知规定了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指挥中心等4个行业部门在发生地质灾害后对灾情信息报送的要求。分别如下:

区、县(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灾害信息后,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同时抄送或者电话告知本级其他3个部门。市应急管理局接到地质灾害信息后,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同时抄送本级其他3个部门。

区、县(市)自然资源局接到地质灾害信息后,报送区、县(市)党委、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同时抄送或者电话告知本级应其他3个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接到地质灾害信息后,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同时抄送本级应其他3个部门

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接到地质灾害信息后,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同时抄送或者电话告知本级其他3个部门和铁路指挥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接到地质灾害信息后,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同时抄送或者电话告知本级其他3个部门

高速指挥中心接到地质灾害信息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或者电话告知市级其他3个部门。

《通知》针对可能发生的信息重复报送等问题制定了解决对策,规定了预警和隐患点信息、共享联系人信息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同步对外开放。

三、对各行业部门的要求

1.责任要求:建立各级信息报送责任人名册。

2.方式要求:明确报送对象、报送内容、报送时限、报送方式等。

3公开要求:公布各级信息接收电话加强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4.时限要求:早发现、早报告、快共享、快响应、快处置。

5.应急要求:完善本部门相关预案,做好预警响应,及时、科学、高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

沈阳地质灾害信息报送与共享的通知.doc



文件链接:关于加强地质灾害信息报送与共享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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