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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规划
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现就我局沈阳市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需求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沈阳市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市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内容和要求,开展相关规划的调研、编制、论证等工作,并按沈阳市政府、沈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规划编制进度及要求完成《沈阳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编制。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内容,做好《沈阳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沈阳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内容衔接工作,编制完善规划内容。
3.项目要求:《沈阳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分析研判沈阳市“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和机遇,对指导思想、总体思路、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研究并分板块予以规划。《沈阳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应对引领安全生产工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充分体现发展思想,符合安全生产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遵循统筹原则,覆盖面要足够广泛;坚持客观原则,尊重客观事实,增强未来可操作性、针对性;坚持科学原则,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保障规划的高质量编制。《沈阳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沈阳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内容充分衔接。
4.完成时间:初步完成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完成编制工作并提交规划文本文件。最终完成时间以报市政府审定通过日期为准。
5.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6.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整。
7.本项目采购按综合评分确定供应商,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规划编制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提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三、响应文件提交及要求
1.提交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须经年检有效;
(2)单位或机构简介;
(3)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4)报价单、研究编制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
(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投件方式:有关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3.送达地址: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2号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后楼104室。联系人:王老师 024-86589604
4.截止日期:2021年5月31日9: 30截止。
5.报价单位提供的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邮寄方式递交的,或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1.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报价单
2.评分办法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
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报价单
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座机、手机 | ||||
项目联系人 | 座机、手机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资质条件 | 符合正文通知中的哪些“资质条件” | ||||
收费标准 | 收费方式 | ||||
单位简介 及相关项目资质条件 | 单位简介:
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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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编 制 工 作 方 案 及 相 关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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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 ||||
承 诺 书 | 本人承诺:1.本次报价材料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询价方有权依法追究本单位法律责任。2.拟派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合作合同签署后由本单位组织开展该项工作,不随意更换研究人员或将该项目转让第三方机构。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 ||||
附注:该表格双面打印,并由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在相应的栏目签字盖章。
附件2
评分办法
一、评分原则
评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小组按照本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时,由评分小组自行确定。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1 | 人员资质 | 1.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部级专家资质得10分; 2.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专家资质得5分; 3.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得5分,副高级职称得2分; 4.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评价师资格证书,得5分,二级评价师资格证书的2分; 5.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注册证书,各得5分,共10分。 以上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并随时配合提供原件备查。 | 35分 |
2 | 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 1.参与政府部门各类规划编制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最高15分。 2.参与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编制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30分。 | 45分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20分×[1-(待评审的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最低为0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20分 |
合计 | 1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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