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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我局沈阳市2021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服务项目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能力,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检验《沈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检验政企预案的衔接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2021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活动。通过“以演代练,真实模拟”的形式,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水平。
二、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项目名称:沈阳市2021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2.服务项目主要内容:
(1)演练各相关环节所需的场地搭建和场景布设,含相关道具的准备以及相关耗材;
(2)演练脚本撰写,脚本内容要通过甲方认可后方可开展演练;
(3)演练评估报告,包括聘请不少于5名危险化学品或者应急救援领域专家对演练进行评估;
(4)视频合成,对演练各环节拍摄并制作成片。
3.完成时间:初步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完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并制作形成演练视频资料。
4.最高限价:人民币23.5万元整。
5.本项目采购按综合评分确定供应商,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组成专班工作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积累经验,工作组成员相对稳定。提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要求
沈阳市2021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服务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提交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须经年检有效;
(2)单位或机构简介;
(3)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的“评审内容及规则”);
(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投件方式:有关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3.送达地址: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2号沈阳市应急管理局306A室。联系人:姜老师 024-86589996
4.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3日 9: 30截止。
5.报价单位提供的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邮寄方式递交的,或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综合评分办法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附件:
综合评分办法
一、评分原则
评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1
| 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 1.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须有广播电视单位从业履历的得5分; 2.投标单位参与过省、市、央企、国企应急部门演练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最高15分; 3.投标单位参加过省、市、央企、国企应急部门演练拍摄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最高20分; 4.投标单位参加过省、市、央企、国企应急部门演练场景搭建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最高20分; 5.投标单位承办过应急部门大型活动,每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最高10分;
| 70分
|
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20分×[1-(待评审的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最低为0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30分 |
合 计 | 100分 |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小组按照本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时,由评分小组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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