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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开展常规巡察
9月23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嘉学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张嘉学组长传达了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确保完成巡察工作各项任务。同时强调,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本单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坚决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为党员干部如实反映问题作出表率;对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晓刚主持会议,并代表局党委作表态发言。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把接受巡察监督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提高自己身能力素养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部署上来。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客观真实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要严密组织、精心准备,全方位、无条件地服从巡察安排,优质高效地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全力配合好巡察工作。坚持求真务实,坦诚接受巡察监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局党委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整改自身和党委班子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市委第三巡察组从9月24日起将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巡察。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包括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专门值班电话:17341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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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447信箱。同时,在应急管理局机关7楼、9楼、18楼东侧走廊连廊处、事务服务中心4楼东侧走廊、政府服务大厅4楼北侧楼梯间及创新天地D座裙楼2楼东侧拐角处设置意见箱。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9:00至17:30,截止到12月18日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李旭文、杨全红及巡察组部分工作人员,沈阳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