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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单元,激励其从业人员发现、报告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是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改革和创新。为进一步发动企业层层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强化企业员工监督报告,近日,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案例1:2024年2月,沈阳市某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储运中心的两名员工在罐区二泵房内发现运行中的母液泵(含乙醇)泄露,当事人立即报告给相关管理人员,并积极参与处理,避免了火灾事故的发生。事后根据评审,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决定奖励物流储运中心的两名员工各500元现金。
案例2:2024年9月,沈阳市某粮食加工公司操作工在前往砻谷D线开启加工水稻时,发现现场有烧焦烟味,随即通知中控员将D线设备停止并查找原因,经查设备并未出现异常。随着烟味越来越浓,操作工立刻通知班长并说明现场情况,班长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最终发现一楼排风间风机控制箱往外冒烟,立即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由于本次处理及时,未造成较大后果。随后公司对所有配电箱进行了全面检查,有效预防了潜在的安全事故。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并给予极大肯定,为表彰操作工等人的敏锐性和责任感,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公司给予操作工、班长等3人共发放1500元现金作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