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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应急要闻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案例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朱某某行政处罚案

2025年11月5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操控无人机在沈阳化学工业园区内巡航时,发现高花街道前马村一废弃院落内疑似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发现线索后,经开区应急局会同公安、城市执法、高花街道、化工园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经调查发现,该废弃院落房屋内非法储存二氯甲烷混合物250KG*31桶、1000KG*20桶、180KG*2桶,甲醛180KG*3桶,柴油20KG,共计28.67吨危险化学品,现场负责人朱某某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02裁量阶次A,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对朱某某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28.67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沈阳市铁西区应急管理局对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9月4日,铁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危险化学品汉庄牌自动喷漆,已对外销售87罐(每罐350毫升),在铁西区小区车库现场存放267箱(每箱350毫升*12罐,均为实箱),属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02裁量阶次A,铁西区应急管理局对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汉庄牌自动喷漆267箱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83.87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沈阳市于洪区应急管理局对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3月20日,于洪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北陵街道办移交的线索,反映北陵街道后丁香村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于洪区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北陵街道后丁香村一厂房院内的两个仓库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仓库内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稀释剂、汽车用环氧树脂漆)共11.9吨。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51裁量阶次A,于洪区应急管理局对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沈阳某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11月11日,大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沈阳某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现场停有三辆普通箱式货车,车内装有危险化学品(其中一辆无牌车辆为4个空吨桶)和非防爆空气开关,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涉案危化品(柴油)约11.3吨,并且该企业在储存柴油时未按国家标准采取防静电、防爆等可靠的安全措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序号20 的规定

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4裁量阶次B,大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沈阳某运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沈阳某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7月2日,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线索,大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前进街道辛家村沈阳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企业院内北角停有两辆依维柯、两辆报废油罐车,其中三辆车内存有液体。经调查核实,现场车辆内部储存的液体均为柴油(约 10吨),三辆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均未按国家标准采取防静电、防爆等可靠的安全措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序号20 的规定。

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4裁量阶次B,大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沈阳某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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