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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售卖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产品质量也无法保障,违规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场所更潜藏着火灾、爆炸风险,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组织相关地区和部门持续加强“四环内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宣传引导,加大非法案件查处力度,重拳出击、联合惩治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奖励,整治效果初见成效。
案例一:有举报人反映新民市某百客来超市、某副食百货商店两家场所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经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核查,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对两家经营场所作出罚款、没收全部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并对两名举报人分别给予3000元的奖励。

案例二:近期,大东公安分局查获王某非法倒卖烟花爆竹,王某自2024年起从正规零售店进货后,私自向多家超市“转卖”牟利,非法获利达1万余元。目前,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案例三:近期,浑南公安分局在浑南区某超市内抓获嫌疑人王某某,超市现场收缴大量烟花爆竹。经查,王某某从辽阳某烟花爆竹公司购得涉案物品,计划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线上渠道售卖并线下配送。目前,王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提示市民朋友如发现小日杂、小超市、农贸市场、早夜市等场所有售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以拨打110、12345进行举报,查实后,符合奖励情形的首位举报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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