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4-86589666 版权所有: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识别码:2101000037 ICP备案号:辽ICP2021004675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1999001-01636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案例:沈阳市于洪区应急管理局对沈阳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6年8月12日,沈阳市应急管理局与于洪区应急管理局对沈阳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抛丸机配套除尘器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抛丸机配套除尘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罚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序号50裁量阶次C、序号1裁量阶次A的规定,于洪区应急管理局对沈阳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1999001-0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