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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台农合众饲料有限公司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案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年09月18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沈阳大台农合众饲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高少梅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917

处罚事由:

2套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序号16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处罚机关: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沈阳大台农合众饲料有限公司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应急罚[2021]支队-15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2101143132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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