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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宏缘彩钢销售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沈阳宏缘彩钢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平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823

处罚事由: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序号7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

处罚机关: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沈阳宏缘彩钢销售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应急罚[2021]支队-12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21010559414898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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