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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嘉和气体有限公司氮罐区氧气安全阀未定期检测案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沈阳市嘉和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慧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831

处罚事由:

氮罐区氧气安全阀未定期检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处罚机关: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沈阳嘉和气体有限公司氮罐区氧气安全阀未定期检测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应急罚[2021]支队-14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210106702099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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