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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世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使用、存储液化石油气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沈阳世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朴瑛均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1

处罚事由:

液化石油气钢瓶气化间缺少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生产车间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缺少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情况,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处罚机关: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沈阳世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使用、存储液化石油气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应急罚[2021]支队-21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210100604626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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