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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瑞麟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除尘系统未设置防范点燃源措施,积尘未及时清理行政处罚案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沈阳瑞麟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涂光永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018

处罚事由:

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除尘系统未设置防范点燃源措施,积尘未及时清理,构成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序号174、18

处罚结果:

分别罚款伍万元、叁万元、贰万伍仟元,合计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元。

处罚机关: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沈阳瑞麟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除尘系统未设置防范点燃源措施,积尘未及时清理行政处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应急罚[2022]支队-14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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