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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华泰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站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案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沈阳市华泰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付羽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9

处罚事由:

未按照《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对焊工学员于某组织教学培训,缺少两小时。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序号87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

处罚机关: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沈阳市华泰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站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应急罚[2022]支队-18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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