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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展厅内储存烟花爆竹有药样品行政处罚案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库县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金丛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23

处罚事由:

展厅内违规存储烟花爆竹有药样品(一箱二踢脚,一挂大地红),作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

处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序号232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

处罚机关: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法库县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展厅内储存烟花爆竹有药样品行政处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应急罚[2023]执法-1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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