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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联丰油脂厂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沈阳市联丰油脂厂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某媛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2

处罚事由:

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处罚依据: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序号31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处罚机关: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沈阳市联丰油脂厂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应急罚[2023]执法-15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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