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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正林家居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案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宋某良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411

处罚事由:

2024年3月13日,市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位于沈阳市胡台新城振兴十四街36号辽宁正林家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该公司现场未提供部分安全生产方面内业资料;2024年3月15日,经检查内业资料和询问了解后发现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处罚依据: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参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序号3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处罚机关: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辽宁正林家居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应急罚[2024]执法-4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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