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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谭学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恶劣天气等应急预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按照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城市防汛工作实际,我局对《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了系统修订,进一步树立城市防汛工作任务,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合理确定预警指标,细化不同级别应急响应措施。同时,编制《沈阳市防汛应急指挥工作导则》,制定了防汛指挥工作流程和预警发布机制。此项工作已于2020年4月16日报请主管市长同意后印发至各区县(市)防指及市防指全体成员单位。
二是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汛期,雷电、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市气象部门主要通过电视、广播、农村大喇叭、微信群、短信群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并进行宣传。同时,气象部门会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防指成员单位发布降雨前6小时、4小时、3小时内部预警信息。市防指收到气象部门6小时内部预警信息后,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发布城市防汛预警、启动城市防汛应急响应措施,具体安排部署全市城市防汛工作。
三是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市防指预警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主要渠道有“沈阳广播电视台”、“人民网”、“沈阳网”、“FM986应急广播”、“今日头条”及360块应急信息发布系统显示屏(社区设置230块、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130块)。如遇强台风、强暴雨等恶劣天气,市应急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共同发布预警和防汛应对信息,提醒引导公众注意防范,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加强城市易积水点位管控。针对城市下穿式地道桥或易积水点位,市防汛办会同市水务局(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编制了城市易积水点位“一点一策”方案。市防指发布城市防汛预警后,市防指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市)立即组织人员、物资、设备等布控到位。当下穿式地道桥或积水路段积水深度达到25厘米时,现场交警将采取封路限制通行措施,确保“车不进、人不伤”。上述易积水地道桥或易积水点位,沈阳水务集团、相关城区均组织设置了水深水尺。
应对恶劣天气做好城市防汛工作,涉及气象、水务、公安、市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我局将积极协调、科学指导,共同做好城市应对恶劣天气处置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防汛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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