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4-86589666 版权所有: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识别码:2101000037 ICP备案号:辽ICP2021004675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1999001-01636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尊敬的万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域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结合相关职能,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力量,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应急管理局自2019年1月成立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工作,提出我市要构建覆盖城乡的应急管理队伍体系,并列入2020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中。
一、关于制定应急救援队伍专项条例的建议
为加强我市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8月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沈安办[2019]84号),重点明确了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用、队伍管理、队伍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工作职责、人员构成、工作任务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等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到目前为止,组建完成了市属重点应急救援队伍38支、8305人,区、县(市)应急救援队伍312支、12371人。形成了以消防、武警、公安特警、沈阳警备区民兵抢险为主导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东北制药、沈阳化工、东北石油管道和沈阳消防特勤大队组成的危化品事故抢险救援队伍,以森林防火、城市防汛、地铁运营、环境监测、通讯抢修、医疗救援及水电油气暧等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为主导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沈阳蓝天应急救援队、沈阳吊篮应急救援队、上海金汇直升机应急救援队为主导的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初步构建形成了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核心、专业性应急队伍为骨干,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三级应急队伍救援体系。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加强区、县(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2019年8月出台的《关于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划建设目标,指导督促各区、县(市)全面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完善和加强区、县(市)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街道、乡(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二、关于持续推进各应急管理主体之间的有序合作与协同的建议
我局自成立以来,着力构建统一指挥、分级响应、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社会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向到位”的高效协同联动。2020年3月以沈阳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名义印发了《沈阳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工作办法(试行)》。明确 “1+M+N”的应急指挥体系,其中“1”代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指挥部;“M”代表现场支撑指挥部,由市应急管理局指挥部、市公安局指挥部、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部和突发事件处置主责部门指挥部组成;“N”代表现场应急保障职能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性质和涉及区域、影响范围,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水务、供电、燃气、供热、交通、环保、救护、宣传、通讯、专家、属地政府等依需组织应急处置力量到达现场,成立现场应急职能工作组,保障应急救援。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指导各区、县(市)应急委按照市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指挥模式建立“1+M+N”应急指挥体系,从而实现在市、区县(市)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协同、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关于建立健全应急专家库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各行业领域中的专业优势,科学指导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推动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助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沈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沈安办[2019]77号),组建了市、区两级涵盖全市30个行业领域,411名专家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库,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其次,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调研出台了《沈阳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管理,提高专家待遇,促进人才作用发挥。再次,自应急局成立以来,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先后多次组织专家到危化企业、非煤矿山、建设施工等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降低了企业的风险,营造了我市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提高相对应的薪资补偿待遇的建议
我局积极鼓励和扶持全市应急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在政策、经费和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2017年,市安监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沈阳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安监发[2017]75号),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训练、演练、装备配备等经费使用作了进一步规范。2019年,我局争取市级财政经费补助资金43.8万元,分别拨付沈化集团救援队22万元;东药集团救援队9.8万元;东北石油管道救援队12万元,用于支持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同时,我局还下发了《关于抓紧研究落实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应急局应急值班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抓紧落实应急值班补助资金,用于提高应急管理人员薪资待遇。据了解,法库县应急局2019年应急值班补助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共发放应急值班补助30980元。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区县(市)应急救援队伍经费补充落实还不到位,导致县(市)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还很不平衡。为此,我们已将您的建议反馈给区、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建议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财政部门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财力支持,助推应急救援队伍健康发展。
再一次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1999001-0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