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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动应急救援与自救互救普及工作(第0027号)》的答复意见
来源: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民进沈阳市委:

    贵党派在沈阳市政治协商会议十五届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应急救援与自救互救普及工作的提案》收悉。接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王晓刚局长做了批示,认为三条建议对应急救援的工作有很大的提升和促进作用,要求我处对提案中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全部予以采纳,并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落实。现将答复内容回复如下:

    一、坚持依法推进,解决灾害预警接收环节缺位问题。目前,地震预警是在地震发生后,利用技术系统向地震波尚未到达的地区发布警报信息。20156月国家批准《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20186月国家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全面启动,计划于2022年底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和试运行。该项目是国家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涉及我省的建设任务,由省地震局承担,我市部分地区被列入全国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地区预警信息服务范围,辽宁省国家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提高预警区内的地震烈度速报和地震预警能力,提供全省范围内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预警区秒级地震预警服务,震后1-2分钟内向社会发布地震速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在建设项目建成后,同时将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议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开展地震预警服务。

    二、普及急救技能,解决群众性自救互救技能缺失问题。为解决广大市民自救互救知识的缺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将拍摄应急自救系列片,投放网络和应急宣传屏传播普及安全应急常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宣传应急救援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利用地铁电视、短信、微信、出租车显示屏,公共场所大屏幕,宣传应急救援知识。通过“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六进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遇险应急常识、办法,提高市民遇险自救意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性防灾减灾演练活动,提升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健全社区防灾减灾组织,规范防灾减灾制度,完善避灾场所,提高基层社区和人民群众应对灾害的能力,夯实减灾防灾工作基础。

    三、配备急救设备,解决人员密集场所急救装备配置不足问题。在商场、学校、交通枢纽、社区、公共交通、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按区域、人员密度、楼层等不同情况,配备AED及应急包等群众性应急设施设备的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在我市打造“综合生存链”是推动我市防灾减灾工作开展的重要措施。沈阳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对此项建议高度重视,并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可行性研究,积极采取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力争逐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等方式,早日解决应急急救装备配备不足问题。我们还将加大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从我市备灾、救灾的实际情况出发,立足当前,兼顾发展,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区、县“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模。在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设立5个县级储备库,形成以市级储备库为核心,区、县“市”储备库为配套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目前市级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量价值三百余万元。我们还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救灾捐赠信息导向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物资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开展救灾捐赠接收机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监督,发挥优秀公益慈善组织的骨干作用,强化救灾捐赠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感谢贵党派对应急救援工作的关心和大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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