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确定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坚持安全发展和依法治安理念,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依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沈阳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争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城市。
——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着力推进全国安全城区建设工作,全面完成沈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安全监管
1.着力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抄报组织部门全覆盖,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按照《沈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沈阳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2.着力编制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分级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突出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出符合沈阳发展实际的工作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要与国家、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及沈阳市社会经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确保定位清晰、功能全面、科学合理,全面指导“十三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3.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网格监管工作职责和网格化监管体系运转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网格化6项制度和13项台账,落实网格化监管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功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检查在线运行,制定网格化示色标准,实现示色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基层网格管理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在市直签状企业、区县监管重点企业推行企业安全管理网格化建设。
4.积极推进全国安全城区建设工作。按照市政府建设全国安全城区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全国安全社区沈阳支持中心作用,强化考核、培训及指导,持续改进,加快推进和平区、铁西区整体建设成为全国安全社区,皇姑区、大东区安全社区建设比率不低于80%,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国安全城区建设工作。
5.全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掀起学法、知法、守法的热潮,使依法治安理念贯穿于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全过程。做好地方政策规章配套工作,修订完善《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沈阳市安全生产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市安委会、市安监局、生产经营单位三个层面的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体系。编制并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计划,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易制毒、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执行按安全风险程度确定评价范围及审查方式的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新、改、扩建项目要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程序。
6.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六打六治”为核心,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逐级落实打非工作责任,重点对乡镇街打非工作开展督查。严格落实打非零报告和有奖举报制度,做好“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查办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重点监控闲置厂房、出租库房等场所,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市直接签状企业开展执法抽查,抽取率不低于20%,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由于非法违法违规而导致的事故要严格问责。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做好标准化企业期满复评工作。鼓励和推进企业班组、岗位达标建设。按照《辽宁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创建工作。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将评审单位对企业评审报告中列出的不符合项,作为日常执法检查依据,强化企业日常监管。
8.认真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不断完善全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以市直接签状企业、高危企业为重点,加强企业隐患自查自报,每月末上报一次。对企业隐患自查、上报、整改、销账实行闭环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集中治理一批事故隐患,对治理难度大、影响大的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9.深入实施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不安全、不生产”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企业和大型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推荐引入第三方机构介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持续深入开展企业反违章活动,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开展专项审计,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10.着力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实施《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健全基层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立企业职业危害监管信息系统,企业要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实行数字化动态监管。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摸清底数,全面开展健康监护、检测评价、现状评价工作。以防尘防毒为重点,扎实开展陶瓷、木质家具制造、面粉等行业粉尘整治,强力推进职业健康检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80%。继续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职业病防治五年规划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三)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1.开展危化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标准化化工仓储模式,推进危险化学品区域性集中仓储、集中经营、统一配送、规范管理。对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开展抽查,抽查比率不少于20%。在精细化工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试行危险工艺风险评估,持续加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重点对复产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做好沈化、东药整体搬迁安全监管,加大搬迁过程中外委工程、检维修工程等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平稳搬迁过渡。
12.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延期换证审查,严把准入关。切实加强非煤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制定验收标准,对各地区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采矿边界不足300米的相邻矿山进行整合改造,确保达到安全要求。对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有效。以尾矿库和地下矿山为重点,抓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监管。探索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新模式,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3.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施总量控制,全市零售网点总量控制在500个以下。实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专营标识管理,强化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登记监管工作,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责险制度。落实以批发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双向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对烟花爆竹库房日常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网点,原则上只减不增。
14.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完善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机制,以事故高发区域、高发路段、高发时段、重点车辆、重点整治违法行为为切入点,精准研判,科学布勤。针对道路特点,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持续整治,加强重点路段秩序管控。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着重解决公路中央隔离设施缺失问题。深入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开展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各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强化民用机场净空管理工作,加强机场周边违规超高建筑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
15.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社会单位和行业部门管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重点单位“户籍化”达标率要达到100%,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开展火灾和应急救援风险评估与监测,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实施源头管控和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消防隐患治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16.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季节特点,分别组织开展开复工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临边洞口、吊篮安全等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和企业外委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组织施工、违规招投标、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无证施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桥梁、隧道、地铁、地下人防工程等的安全监管。
17.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化监察。积极推进沈阳市电梯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开展以电梯维保单位考核为主的使用环节的电梯质量抽查,对老旧电梯实施安全评估。制定《关于沈阳市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实名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气体充装站专项整治,引导工业气瓶充装企业信息化管理。开展起重机械和电梯制动器专项整治,提高安全水平。
18.开展地方监管铁路道口安全专项整治。启动道口监管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与道口远程监控系统并网运行。深入开展道口专项检查和整治,重点时段检查不少于4次,每月日查不少于2次,夜查不少于1次。加大安全投入,完善道口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对高新线铁路道口实施重点监管,对改造涉及的重点道口实施多人双侧重点防护。强化监护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演练不少于2次,强化安全宣传,提高铁路道口安全水平。
19.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对全市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普查核实,绘制全市地下管网分布图,摸清地下管网分布底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治理管道占压隐患,对占压严重、治理难度大的占压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创新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方式,实施立项、规划审批联动,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管道占压隐患产生。
(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20.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步伐。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应用,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在线运行,重点开发网格化信息系统示色管理功能,率先推广现场执法信息化。持续推广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应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各类数据与综合监管系统数据共享,并与国家、省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对接。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功能,向区县安监系统拓展,实现信息统一报送等功能应用。
21.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改革工作。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安监系统深入推进监察执法、行政审批、事故处理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专业监管和廉洁自律”五个能力。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导带队检查、巡视督查、绩效考核、挂牌督办、情况通报、激励奖励等方面工作机制建设。
2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试工作。以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为重点,推动安全生产进党校,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以提高监管能力为重点,开展全市安监系统专业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安监队伍能力水平。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重点,开展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高危行业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围绕构建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积极推进“实操”基地及考试点建设工作。
23.加强安监系统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改“四风”问题,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针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故处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反腐警示教育工作,突出加强对新入职公务员、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和人员的岗位廉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