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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 时间:2017年02月01日

  2016年,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督考办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内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制定了《沈阳市安监局关于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了一名局级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局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亲自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等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安监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沈阳市安监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21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

  三、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公开权力公开情况

  (1)权力清单公开情况。市安监局按照要求,在沈阳市政务公开网上和沈阳市安监局网站公开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66项清单,全部予以公开,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予以调整和公开。

  (2)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情况。市安监局在沈阳市政务公开网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前置审批服务信息——社会组织与中介机构栏目中,公开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12项,全部予以公开。

  2.市场监管公开

  依法在沈阳市安监局网站公开了市安监局2016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抽查结果等信息。在沈阳市安监局网站公开了市安监局监管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监管细则以及安全生产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等信息。

  3.政务服务公开

  市安监局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时效,办理工作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在沈阳市安监局网站设置行政审批事项、表格下载、咨询建议等栏目,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方便群众办事。市安监局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和办事场所公开了市安监局简介、主要职能、机构设置、便民利企、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监督投诉电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沈阳市安监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等内容。

  4.经济社会政策公开

  市安监局积极在市政务公开网上和沈阳市安全生产网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政策予以及时解读。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进行专题梳理、汇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出版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沈阳市安全生产制度文件汇编、沈阳市安监局依法行政制度汇编等政策及解读汇编。

  5.预决算公开

  按照要求,市安监局在沈阳市政务公开网上和沈阳市安监局网站公开了沈阳市安监局2015年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沈阳市安监局2015年部门决算补充说明、沈阳市安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决算)等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6.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市安监局及时公开生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公开安全生产预警信息,以及公开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信息。2016年,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上公开了2015年全市各类事故情况、2016年一季度事故预防的工作建议、2016年一季度全市各类事故情况、二季度事故形势分析及工作建议、2016年上半年全市各类事故情况、2016年上半年全市各类事故情况分析、2016年三季度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建议、2016年三季度全市各类事故情况、2016年三季度全市非煤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分析和2016年四季度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建议等信息共15条。 

  四、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建立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沈阳市安监局申请人撤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试行)》、《市安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试行)》等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并明确了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并通过沈阳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公开。2016年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没有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受到投诉、举报;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确认违法。

  五、积极做好解读回应工作

  1.新闻发布工作

  市安监局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向市政府新闻办报送申请,经审批后,及时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落实媒体采访。建立了市安监局新闻助理工作团队,市安监局新闻发言人为谢辉总工程师,新闻助理是法规处处长魏东,由法规处具体负责为新闻发言人策划发布选题、提供发布素材、搜索舆情、及时研判,认真落实接待媒体采访等工作。市安监局分别召开沈阳市安全生产月、沈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筹建情况、沈阳市指挥安监平台建设情况等新闻发布会。

  2.积极做好政务微博微信工作

  市安监局积极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对本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民生政策解读、惠民便民举措、便民服务信息进行公开。市安监局微博、微信公众号均于2016年8月中旬通过帐号资质审核和官方认证。目前微博粉丝数474人,微信关注用户603人。自开通之日起,微博微信平台结合当下流行的网络流行语,每日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推送我局安监要闻与安监常识,做好及时更新与维护。自开通以来,通过微博平台共发布260条信息;微信平台共发布777条信息,其中“政务信息”一栏共发布原创信息342条,“安全科普”一栏共发布信息125条,推送新闻共310条。自8月份开通以来,微博平台发布原创信息共100条;微信平台中“政务信息”一栏共发布原创信息342条(“政务公开”151条,“审批事项”16条,“安监动态”175条),通过媒体平台合计发布原创信息共442条,每月发布量均多于50条。

  3.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市安监局制定了《沈阳市安监局重大政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方案》,对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和重点工作等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的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进行规范,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2016年,围绕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我局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月、安全执法月安全生产政策在沈阳日报、沈阳晚报、华商晨报、沈阳政务公开网等予以解读。

  六、积极做好政民互动

  1.“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市安监局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组织“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了《市安监局2016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题,以开展安全生产政策咨询活动为主要形式,组织召开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本次活动制作了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展板,接待群众428人次,发放各种安全生产宣传读本、宣传物品、宣传手册等587本,解答群众咨询158条。局领导及各处室人员50余人参加活动。同时,并围绕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邀请媒体做专访,在沈阳日报、沈阳晚报、华商晨报、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平面媒体发布安全生产专版报道。局主要领导参加活动。并按时上报活动总结。

  2.公开载体参与情况

  (1)积极向政务公开报报送信息。根据工作实际,积极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全年投稿126篇,采用13篇。

  (2)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安监局按照《条例》要求,在局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打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3)参加民生连线。1月20日,市安监局监管三处负责人参加沈阳日报社《政务公开专栏》民生连线栏目,就切实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解答,及时准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3、积极开展“三进”活动

  参加市安监局“双进双解”走进项目活动,进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月22日,沈阳市安监局在皇姑区政府召开了2016年沈阳市安监局“双进双解”走进项目活动现场对接会议。市安监局14个处室负责人和14个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对接。会议中共收集近20个问题,主要集中在拆迁、土地许可、配套设施等。市安监局对收集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类,集中帮助企业解决问题。8月5日上午,市安监局局长陈杰、皇姑区区长王新北、市路灯管理局局长栾韬现场就周边情况、施工条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栾韬表示,市路灯局将积极支持市安监局、皇姑区政府开展的“双进双解”走进项目,快速推进鸭绿江西街路灯配套设施建设,尽快解决项目周边亮化问题,为振兴地方经济、居民安全出行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鸭绿江西街路灯已经全部安装完毕。

  七、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市安监局分别于2016年5月10日和2016年10月21日,组织召开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培训,使局内机关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掌握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政策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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