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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
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的通知
局内各处室:
根据动态调整自由裁量基准相关工作要求,依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对《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沈应急内发〔2021〕27号)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沈应急内发﹝2021﹞27号)同时废止。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关于印发《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的通知(1).wps
2023.8定稿(打印稿)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指导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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