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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电气防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解读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爆炸性环境》GB3836-2010)《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等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电气防爆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建党100周年,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企业电气防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沈阳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电气防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电气专项执法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执法检查内容

1、重大隐患整治情况;

2、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选型情况;

3、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安装情况;

4、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接地情况;

5、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安装情况;

6、防爆电气维护人员的安全生产资质情况;

7、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情况;

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检查阶段安排

5月16日至7月31日,市及各区、县(市)要按照方案要求,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存储经营(不含加油站)和使用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不留死角,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省厅、市局电气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出台意义

通过开展电气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切实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电气防爆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状态,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文件链接: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电气防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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