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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适应新时代应急体制改革需要,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落实辽宁省汛期地质灾害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我市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和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沈阳市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必要性
(一)降雨量增多和极端天气影响。据市气象部门预测,我市6~8月降水量为442~482毫米,较历年同期偏多1~2成,汛期气候条件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受极端天气的影响,地质灾害可能多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沈阳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13个,受威胁群众将近7000人,减小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威胁是沈阳市高质量发展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受威胁群众的基本期盼。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长年累月面临灾害风险,深受隐患的侵扰,远离灾害威胁,无忧无虑生活是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的基本期盼。
三、《方案》的目标
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体目标如下:
1.坚决防止由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事件;
2.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地质灾害事件;
3.坚决防止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信息迟报、漏报和负面舆情。
四、《方案》的主要措施
(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点隐患巡查。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在6月-8月联合开展全市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结合当地实际,在汛期必须开展“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点监测。各区、县(市)要逐一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预警人等信息,做好动态调整,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预警能力。
(三)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四)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按地质灾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市应急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五)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报送,实现信息共享。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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