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关于深入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整治任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安委会《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精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整治任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沈应急发[2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修订依据和过程

依据省应急厅《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整治任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辽应急危化[2022]4)要求,“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坚持以提升自动化水平、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员数量为主攻方向,推动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提高整治工作质量,重点治理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措施不落实、自动化改造不彻底、自动化控制系统不运行、人员资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为深入开展我市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工作,提升精细化工企业预防隐患风险的能力。市应急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整治任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二、方案重点工作

《通知》重点工作共4个部分第一部分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清零”。重点核查涉及五种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装置未进行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以及未根据评估结果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等情况第二部分是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清零”。重点核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改造不彻底、涉及五种危险工艺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改造不彻底、自动化控制系统不运行、气体报警和紧急切断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现场作业人数过多等情况;第三部分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清零”。重点核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爆炸性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操作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以及新录用人员和转岗人员学历资质未达到相应要求等情况第四部分是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清零”。重点核查企业控制室、交接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不彻底、安全距离不足、重新投用、抗爆设计和加固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三、工作开展安排

该《通知》作为本年度精细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将持续至年底结束。时间安排主要分为5个阶段。一是企业自查阶段2022年2月至5月组织业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清单,持续进行整改二是区县核查阶段。6月至7月,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三是市级督导阶段。8月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各地区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和区县组织“回头看”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四是整治提升阶段。9月至10月,各精细化工企业根据自检自查以及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五是抽查验收阶段。11月,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前期市级督查抽查企业发现的隐患问题,逐家逐项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完成情况,强化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关于深入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整治任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docx


文件链接: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 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整治任务 “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主办单位: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4-86589666 版权所有: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识别码:2101000037 ICP备案号:辽ICP2021004675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1999001-01636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